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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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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5846號高宗禮即高居宗仁即高宗仁之繼承人之查封通知、不動產鑑價函、陳述底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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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東字第658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高宗禮即高居宗宏即高宗仁之繼承人(日本籍國外公送)之查封登記函、不動產鑑價函、陳述底價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5846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高宗禮即高居宗宏即高宗仁之繼承人(日本籍國外公送)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東股書記官陳淑貞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東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1-08-04
  • 更新日期:111-08-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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