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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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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439號李柏衡之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函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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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妥字第4439號
主旨:公示送達共有人李柏衡之通知優先承買函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439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炳忠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妥股書記官任婉筠
 

  • 發布日期:111-07-18
  • 更新日期:111-07-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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