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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57號鄭換枝之訴之聲明變更暨聲請承受訴訟狀繕本及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鄭換枝之訴之聲明變更暨聲請承受訴訟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57號拆屋還地事件應送達鄭換枝之訴之聲明變更暨聲請承受訴訟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1年8月17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郭倢妮
- 發布日期:111-07-15
- 更新日期:111-07-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