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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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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77號彭韻樺之聲請狀繕本、裁定正本、意見表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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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應送達之文書:
本院111年度司拍字第77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彭韻樺等四人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應送達相對人彭韻樺公告之文書如下。
一、聲請狀繕本一件。
二、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三、意見表示函一件。
前開聲請狀繕本、裁定正本、意見表示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送達事由:
一、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不明,依聲請人聲請,裁定准為公示送達。
附記第一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8   日
法院書記官  張豐榮
 

  • 發布日期:111-07-13
  • 更新日期:111-07-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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