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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95740號陳丘岳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丘岳之拍賣通知乙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速字第95740號
(委外案號:111南金職亥字第3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丘岳之拍賣通知 (111年7月6日第
二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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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速字第95740號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丘岳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
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1南金職亥字第303號,聯絡電話:
06-2656566#20302 亥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湯正裕
- 發布日期:111-07-04
- 更新日期:111-07-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