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3995號范富智(即范青根即范進旺之繼承人)之更正查封登記函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良字第339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范富智(即范青根即范進旺之繼承人)之更正查封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399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范富智(即范青根即范進旺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1-06-27
  • 更新日期:111-06-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