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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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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23652號晏康洋即蔡清常之繼承人及晏康洋即蔡清常之繼承人之法定代理人晏美香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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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西字第12365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晏康洋即蔡清常之繼承人及晏康洋即蔡清常之繼承人之法定代理人晏美香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23652號債權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晏康洋即蔡清常之繼承人及晏康洋即蔡清常之繼承人之法定代理人晏美香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西股書記官周信義
 

  • 發布日期:111-06-21
  • 更新日期:111-06-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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