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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營簡字第231號邱立瑋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邱立瑋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營簡字第231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邱立瑋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1年9月1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01號)開言詞辯論庭,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 發布日期:111-06-09
- 更新日期:111-06-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