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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因應第三級疫情警戒延長至110年6月14日,臺南簡易庭調解案件(含民事調解、刑事移調、偵查移調、少年移調案件)、新市及柳營簡易庭,以上由司法事務官辦理之調解案件,自110年6月1日起至同年月14日止,均取消庭期;暨本院家事庭由司法事務官承辦之案件,自110年5月31日起至同年6月14日止,均取消庭期。
一、臺南簡易庭調解案件(包含民事調解、刑事移調、偵查移調、少年移調案件)、新市及柳營簡易庭,以上由司法事務官辦理之調解案件,110年6月1日起至同年月14日止(原先已取消庭期至同年5月31日),均取消庭期,將以適當之方法,通知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
二、本院家事庭由司法事務官承辦之案件,自110年5月31日起至同年6月14日止(原先已取消庭期至同年5月28日),均取消庭期。
以上案件之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股。
- 發布日期:110-05-31
- 更新日期:110-05-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