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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因應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14日,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決定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指引如下:
一、暫緩開庭之原則及例外情形:
自即日起至6月14日止,本院原則上仍暫緩開庭,但具時效性(如已定期宣判或羈押中被告案件)、緊急性(如證據保全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不在此限。其他在本院內、外所舉辦有院外人員參與之業務或活動,亦依上述原則辦理。
其他審判及行政工作(如撰寫判決書、聯合服務中心等)持續進行。
本院如認有應例外開庭之情形,將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並宜儘量依法採取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及提示電子卷證之方式進行。
二、院外人士進入本院之防疫措施:
1.欲進入法院,且有攜帶手機者,採取行政院版『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2.應自主健康管理者,進入法院,將由法院引導至隔離安置區由專人處理。
3.聯合服務中心: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其他服務,改採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4.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陳情,以避免直接接觸。
- 發布日期:110-05-28
- 更新日期:110-05-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