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證處為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延長至110年6月14日,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暫緩辦理公證結婚業務;其他公證、認證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亦一併暫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