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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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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提升,採「實聯制」,及雙北提升為三級警戒防疫,因應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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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疫情指揮中心),於本月11日宣布,自即日起,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嗣於本月15日再宣布,自該日起至同月28日止,臺北市、新北市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臺南市政府於本月15日亦宣布,臺南市進入準三級防疫狀態;臺南地方法院防疫措施,因應如下:

一、本院因應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採取「實聯制」,開庭及洽公民眾,請攜帶身分證到院。進入本院時:(一)請持「身分證」掃條碼。(二)或以手機掃描QR Code碼。(三)如未攜帶身分證或手機者,請填寫紙本實聯制登記表。敬請配合。

二、針對案件繫屬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而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臺北市、新北市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於上述期間,已定有庭期,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之困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外,本院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承辦股」如彈性調整庭期,將以適當之方法通知。如屬上述情形之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亦可主動告知案件之「承辦股」,避免遺漏。

三、台南律師公會及法扶臺南分會,設於本院一樓的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因為疫情變化,台南律師公會及法扶臺南分會為保障律師與當事人健康,自即日起,暫停服務,待疫情改善後再恢復。有法律諮詢需求者,請勿於此段期間,前往本院,以免徒增奔波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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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6
  • 更新日期:110-05-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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