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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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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太陽光電系統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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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為響應政府綠能政策及推動環境永續發展,辦理「辦公大樓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經於114年6月17日公告於本院首頁及6月18日公告於政府採購網,並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評審作業擇符合需要廠商,公告結果共有12家廠商投標,經本院評審小組評審後,評定茂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優勝廠商,議約後與之簽約公證。又本案係於本院安平區辦公大樓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預計設置容量為354kWp(峰瓩),評估每年回饋國庫金額約新台幣56萬至 80萬元,廠商於建置時,並回饋本院太陽光電監控螢幕、節能空調設備、健身器材、及預先提列20年防水隔熱維護費用,總回饋金額約214萬餘元,且系統建置及後續維護保養費用均由廠商負擔,機關無須支出經費。

       本案太陽能模組鋪設於屋頂,可有效遮擋陽光直射,發揮隔熱層作用,亦可降低頂樓室內溫度,減少夏季空調的使用時間和用電量,另太陽能模組減少日曬雨淋對防水層的損害,有助於延長建築屋頂之使用年限,並降低未來屋頂修繕之費用。故本案太陽光電系統,不僅能增加再生能源使用,也藉由屋頂隔熱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國庫創造收益。未來,本院將持續秉持環境友善理念,為創造低碳永續城市貢獻心力。

  • 發布日期:114-10-29
  • 更新日期:114-10-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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