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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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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南簡字第8號杜坤原之民事起訴準備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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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杜坤原之民事起訴準備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南簡字第8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被告杜進祥、杜坤原、鐘慶華之民事起訴準備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1年8月2日下午2時15分在本院第26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高培馨

  • 發布日期:111-05-13
  • 更新日期:111-05-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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