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行政訴訟庭公告
本院行政訴訟庭業務於112年8月15日移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因應組織調整,現繫屬於本院行政訴訟庭之案件,如未及於112年8月14日前審結,全案移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接續審理,112年8月15日後之訴訟進行、開庭地點,改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線上申告
1. 溫馨提醒:
(1)通知書是通知您於113年度有機會被選為國民法官,先讓您知悉及方便做相關的生活規劃,收到後尚不用到法院。
(2)自我申告表是用來了解您有無不能參與審判之情形,若「有」不能參與之情形,請於113年1月16日之前,填寫該紙本後寄回、或掃描QR CODE進行線上填寫,兩種方式擇一即可。
(3)若無申告事由,就不用填寫自我申告表,也不必將申告表回寄給法院。
2. 線上申告方式:
可參考下面連結https://tnd.judicial.gov.tw/tw/cp-10822-2206428-45b0c-261.html
(路徑:網站首頁-->左上角的「國民法官」-->「備選國民法官線上申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