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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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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162號翁鎂吟、張書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張芬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之起訴狀及追加狀繕本、庭期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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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南院揚民繼113年度重訴字第16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翁鎂吟、張書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張芬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起訴狀及追加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重訴字第16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鎂吟、張書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張芬瑀即張家齊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起訴狀及追加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19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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