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婚字第000100號陳吓妹之開庭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喜113年度婚字第10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吓妹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起訴狀繕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婚字第100號離婚事件應送達被告陳吓妹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22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   日
書記官   顏惠華
 

  • 發布日期:113-05-03
  • 更新日期:113-05-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