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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新簡字第000609號呂建科即呂來旺繼承人之書記官處分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呂建科即呂來旺繼承人之書記官處分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新簡字第60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呂建科即呂來旺繼承人之書記官處分書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附記:第3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書記官 柯于婷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