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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新簡字第000218號楊陳金看即陳禮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及113年4月23日函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陳金看即陳禮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及113年4月23日函文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新簡字第21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楊陳金看即陳禮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及113年4月23日函文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於113年6月4日下午2時30分勘測臺南市永康區三民段1463地號土地,被告屆時應在現埸等候。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佩芬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