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000509號陳厚鑫之言詞辯論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厚鑫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小字第50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應送達被告陳厚鑫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30日下午4時50分在本院第1
  5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
  到場。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