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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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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3873號尤清風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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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北字第103873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尤清風之公告三個月應買通知 (113

      年4月22日至113年7月21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北字第103873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司執全19)與債務人尤清風間清償

      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2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北股書記官謝璧卉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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