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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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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補字第275號余川田之補費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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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南院揚民甲113年度補字第27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余川田之補費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補字第27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余川田之補費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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